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九江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的通知》(九常办字〔2026〕15号)精神,现对《九江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相应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如下:
将《九江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九江市电动自行车驾乘管理规定》项目名称调整为《九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报送审查时间调整为2026年4月,提请市政府审议时间调整为2026年5月。其他立法项目及工作安排保持不变。
2026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