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6-06-17 15:45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第8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和《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成功入选全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以下简称消费“三新”)试点城市。为加快推进我市消费“三新”试点城市建设,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立足九江“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以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惠民共享为主线,聚焦支持首发经济、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推动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等重点领域,通过品牌引进、场景赋能、数字技术应用等路径抓手,确保试点工作显著拉动本地消费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强化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供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统筹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平台和社会资本创新活力,鼓励根据鄱阳湖生态和庐山文化需求开发差异化产品,形成多元主体参与、良性竞争的市场生态。

2.创新驱动与融合发展相结合。以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元宇宙、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商贸、文旅、体育、健康、教育领域的深度融合,培育数字化、智能化、沉浸式消费新模式。同时,坚持“以融合促创新”,推进“商旅文体健”“线上线下”“内外联动”多领域协同,打造科技与文化共生的长江中游消费场景,拓展空间、激发增长极。

3.数字赋能与文化驱动相结合。加快数字化转型,强化“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建设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景区,推动数字技术渗透更多场景。注重文化内涵融入,推动庐山文化、长江文化、鄱阳湖生态文化等资源转化为新型消费内容。通过文化IP赋能和数字创意表达,提升品牌辨识度与附加值,打造兼具人文温度、文化底蕴与现代科技感的九江消费新形象。

4.因地制宜与特色发展相结合。立足九江生态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充分挖掘庐山、长江、鄱阳湖潜力,推动“文旅+商业”“生态+休闲”“科技+体验”多维融合,形成一批辨识度高的特色项目。坚持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避免“千城一面”,着力打造长江中游消费创新高地和中部文旅新样板。

5.需求引领与供给优化相结合。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围绕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需求,优化产品和服务结构,发展高端化、绿色化、体验型消费。同时,强化供给创新引领,通过新技术、新模式反哺需求升级,培育消费热点和生活方式,实现需求牵引与供给创造的双向互动。

6.安全规范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坚持底线思维,完善新业态监管体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对直播电商、即时零售、预制菜等领域的规范管理,营造安全、放心、公平环境。注重绿色低碳导向,倡导简约适度、循环消费理念,推广绿色产品和服务,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调统一。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两年试点,构建“首发引领、数字赋能、文旅融合、全民共享”的现代化消费体系,显著提升供给质量、市场活力和消费拉动效应,实现从“商贸集聚型城市”向“体验创新型消费中心城市”的战略跃升。到2027年,力争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000亿元;新增全国或区域首店30家以上,打造10个以上示范消费新业态项目;建成50个以上“商旅文体健”融合型消费场景;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100家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60家以上,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地方品牌和服务标杆。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能级首发经济生态,打造区域消费策源地。

1.支持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建设。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旨在强化新品首发、品牌展示与资源集聚效能。支持首发中心、集聚区的功能提升场景,包括沉浸式体验空间搭建(如VR、AR互动体验区等)、数字化展厅、智能直播基地、跨界融合复合空间打造;引入并集聚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品牌孵化服务。

2.支持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培育。支持国内外品牌在九江开设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引导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升级,包括配备智能化设备(如数字化导购设施、AI互动展示设施等)、创新业态等;鼓励首店拓展区域总部功能,设立设计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3.支持举办首发首秀及首展活动。支持企业或机构在九江首次推出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新产品、新服务或新场景的展示推广活动,涵盖产品发布、时尚走秀、主题展览等多元形式,提升消费活力。鼓励时尚服饰、美妆、潮玩、智能终端等服务消费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

4.支持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支持各类展会专门设置特定区域或独立场次,用于集中展示、发布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旨在放大展会平台效应,提升九江首发经济集聚度。

(二)创新融合型服务消费场景,激活全域消费新动能。

1.支持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鼓励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支持人工智能、元宇宙、VR/AR等数字技术的深化应用,包括虚拟演唱会、数字藏品、数字景区、智慧导览、远程问诊、AI健康监测、智能健身设备、虚拟赛事等;建设VR展馆、数字孪生消费空间等;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新场景,包括“商业+文旅”“体育+健康”“文化+科技”等融合消费场景。

2.支持服务消费集聚区建设。推动服务消费集聚区建设,支持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文旅集聚区、会展场馆、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推动空间重构,拓展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

3.支持发展夜间经济。以夜间消费为核心,聚焦商圈商街、文旅体育项目等载体,通过场景营造、业态丰富,延长消费时间、拓展消费空间,引入夜间文旅、夜间餐饮、夜间娱乐、夜间便民店等业态,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4.支持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场景。培育汽车后市场服务、旅居服务、冰雪经济、旅游列车等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领域,发展艺术展览、沉浸体验、数字艺术、房车露营等消费新场景。

5.支持培育服务“一老一小”消费场景。聚焦老年人、儿童两类重点人群,打造符合其消费需求的专属消费场景,包括银发专列、银发金街、童趣乐园等。在商圈商街进行适老化改造,打造适老化消费场景,引入智慧康养服务中心、老年学校、健康养生机构、老年旅行社等业态;建设儿童主题乐园、科普乐园等;商圈商街进行亲子化改造,设置儿童休息区、购置儿童游乐设备、引入儿童教育类机构等业态。

6.支持家政领域业态、模式创新。通过技术赋能、业态融合、标准建设,推动传统家政服务向智慧化、多元化、规范化转型,打造家政融合服务模式,激发家政服务消费需求。搭建智慧化家政消费平台,建设“家政+养老+托育”融合站点、家政社区服务站点、家政社区消费综合体等;优化家政服务设施,推广应用智能手环、智能机器人等设备;家政企业拓展搬家、宠物护理、育儿早教等多种服务类型。

7.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与集聚区建设。建设外贸优品展销中心、外贸优品购物中心、特色商业街等载体改造展示空间,搭建品牌展厅、产品体验区,建设直播带货直播间等;支持自主品牌入驻展销中心,建设直供直销渠道。

(三)深化IP跨界融合发展,塑造消费品牌新标识。

1.联动知识产权(IP)开拓沉浸式消费空间。依托互联网数字娱乐平台和IP孵化平台,打通设计、开发、生产、营销、推广全产业链,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激发优质资源消费潜力。支持IP主题场景打造(如IP角色雕塑、主题壁画、IP主题陈列展区),开设IP主题店、概念店。

2.联动国潮动漫(IP)开发综合性消费场景。围绕本地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鼓励商业综合体在消费场景中植入国潮动漫、影视IP元素;建设IP主题互动区、IP衍生品销售区、文化展示区等配套设施,打造“动漫非遗”主题街区、“影视IP博物馆”互动馆等。

3.支持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九江优质消费资源,转型升级,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

4.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融合发展“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场景。借助人工智能(AI)技术,打造智能化、个性化的“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场景,将优质消费资源与全球、国潮、本地知名IP深度融合,提升消费体验与运营效率。

四、工作推进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

本阶段重点完成项目立项、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市级项目指挥协调机制,明确各责任部门与实施主体,完成总体方案论证和建设蓝图设计,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二)建设阶段(2025年10月至2027年6月)。

全面推进各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配套设施完善及数字化系统搭建。强化施工组织与进度管理,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与时效并重。同时,加快智慧商圈、沉浸街区、首发中心等示范项目落地,形成可展示成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7年6月至2027年12月)

围绕项目实施绩效和社会经济效应,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与总结验收,系统梳理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与工作模式,编制九江市试点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作为全局性、标志性系统工作推进落实。市政府定期调度推进试点工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牵头统筹,联动文旅、体育、民政、卫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合力推动消费业态、消费模式、消费场景提质升级。各县(市、区)同步压实属地工作责任,统筹推进辖区试点建设工作,常态化做好数据统计、信息互通、动态监测工作,凝聚全市协同发展、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资金管理。

试点资金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确定试点资金使用方向、范围和支持标准,牵头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时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评审、验收和绩效评价,提升绩效管理的专业性和客观性;依据绩效评价体系对资金进行跟踪和绩效管理,做好试点验收和评审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审计。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管理,适时组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职责。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项目申报、初审和推荐,配合开展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强化项目监管。

实行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健全项目“建管用”结合的长效机制。明确试点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包括主体资质、财务状况、建设内容、实施周期等要求。建立“企业目录+项目清单”机制,明确建设目标、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对申报项目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市商务局汇总形成项目库,重点核查项目与试点政策的契合度、建设方案可行性及预期效益等,并对遴选出的支持项目进行公开公示。项目完成后由实施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验收申请表、自评报告、投资明细、审计报告、佐证图片等。县(市、区)进行初审后上报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会同第三方机构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查验等方式开展验收。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档案管理负主体责任,须按规定建立资产台账,履行固定资产使用、管护和运营责任,严格杜绝拆分、整合项目或重复申报行为。

(四)增强要素保障。

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关键领域、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应用示范项目。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符合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企业的融资产品,大力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创新型融资方式。鼓励各类院校完善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新媒体营销、会展等相关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式,加强智库建设,形成专兼结合、梯次配备、内外互补、上下联动、结构合理的智库人才队伍。聚焦提升企业感受,进一步健全涉企诉求问题受理、办理、评价监督、分级调度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有效破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推动涉企监管规范整治、涉企融资提质增效、涉企服务对标提升、涉企投诉动态清仓、涉企违规打击纠治等“五大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五)注重宣传推广。

主动对接国家、省、市等主流媒体,充分运用各类网站、公众号和新媒体等平台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全景式全过程宣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围绕试点建设重点任务,充分挖掘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典型案例、特色亮点、机制创新等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放大试点效应,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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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17 15:4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第8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和《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成功入选全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以下简称消费“三新”)试点城市。为加快推进我市消费“三新”试点城市建设,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立足九江“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以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惠民共享为主线,聚焦支持首发经济、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推动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等重点领域,通过品牌引进、场景赋能、数字技术应用等路径抓手,确保试点工作显著拉动本地消费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强化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供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统筹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平台和社会资本创新活力,鼓励根据鄱阳湖生态和庐山文化需求开发差异化产品,形成多元主体参与、良性竞争的市场生态。

2.创新驱动与融合发展相结合。以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元宇宙、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商贸、文旅、体育、健康、教育领域的深度融合,培育数字化、智能化、沉浸式消费新模式。同时,坚持“以融合促创新”,推进“商旅文体健”“线上线下”“内外联动”多领域协同,打造科技与文化共生的长江中游消费场景,拓展空间、激发增长极。

3.数字赋能与文化驱动相结合。加快数字化转型,强化“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建设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景区,推动数字技术渗透更多场景。注重文化内涵融入,推动庐山文化、长江文化、鄱阳湖生态文化等资源转化为新型消费内容。通过文化IP赋能和数字创意表达,提升品牌辨识度与附加值,打造兼具人文温度、文化底蕴与现代科技感的九江消费新形象。

4.因地制宜与特色发展相结合。立足九江生态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充分挖掘庐山、长江、鄱阳湖潜力,推动“文旅+商业”“生态+休闲”“科技+体验”多维融合,形成一批辨识度高的特色项目。坚持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避免“千城一面”,着力打造长江中游消费创新高地和中部文旅新样板。

5.需求引领与供给优化相结合。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围绕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需求,优化产品和服务结构,发展高端化、绿色化、体验型消费。同时,强化供给创新引领,通过新技术、新模式反哺需求升级,培育消费热点和生活方式,实现需求牵引与供给创造的双向互动。

6.安全规范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坚持底线思维,完善新业态监管体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对直播电商、即时零售、预制菜等领域的规范管理,营造安全、放心、公平环境。注重绿色低碳导向,倡导简约适度、循环消费理念,推广绿色产品和服务,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调统一。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两年试点,构建“首发引领、数字赋能、文旅融合、全民共享”的现代化消费体系,显著提升供给质量、市场活力和消费拉动效应,实现从“商贸集聚型城市”向“体验创新型消费中心城市”的战略跃升。到2027年,力争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000亿元;新增全国或区域首店30家以上,打造10个以上示范消费新业态项目;建成50个以上“商旅文体健”融合型消费场景;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100家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60家以上,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地方品牌和服务标杆。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能级首发经济生态,打造区域消费策源地。

1.支持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建设。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旨在强化新品首发、品牌展示与资源集聚效能。支持首发中心、集聚区的功能提升场景,包括沉浸式体验空间搭建(如VR、AR互动体验区等)、数字化展厅、智能直播基地、跨界融合复合空间打造;引入并集聚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品牌孵化服务。

2.支持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培育。支持国内外品牌在九江开设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引导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升级,包括配备智能化设备(如数字化导购设施、AI互动展示设施等)、创新业态等;鼓励首店拓展区域总部功能,设立设计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3.支持举办首发首秀及首展活动。支持企业或机构在九江首次推出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新产品、新服务或新场景的展示推广活动,涵盖产品发布、时尚走秀、主题展览等多元形式,提升消费活力。鼓励时尚服饰、美妆、潮玩、智能终端等服务消费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

4.支持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支持各类展会专门设置特定区域或独立场次,用于集中展示、发布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旨在放大展会平台效应,提升九江首发经济集聚度。

(二)创新融合型服务消费场景,激活全域消费新动能。

1.支持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鼓励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支持人工智能、元宇宙、VR/AR等数字技术的深化应用,包括虚拟演唱会、数字藏品、数字景区、智慧导览、远程问诊、AI健康监测、智能健身设备、虚拟赛事等;建设VR展馆、数字孪生消费空间等;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新场景,包括“商业+文旅”“体育+健康”“文化+科技”等融合消费场景。

2.支持服务消费集聚区建设。推动服务消费集聚区建设,支持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文旅集聚区、会展场馆、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推动空间重构,拓展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

3.支持发展夜间经济。以夜间消费为核心,聚焦商圈商街、文旅体育项目等载体,通过场景营造、业态丰富,延长消费时间、拓展消费空间,引入夜间文旅、夜间餐饮、夜间娱乐、夜间便民店等业态,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4.支持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场景。培育汽车后市场服务、旅居服务、冰雪经济、旅游列车等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领域,发展艺术展览、沉浸体验、数字艺术、房车露营等消费新场景。

5.支持培育服务“一老一小”消费场景。聚焦老年人、儿童两类重点人群,打造符合其消费需求的专属消费场景,包括银发专列、银发金街、童趣乐园等。在商圈商街进行适老化改造,打造适老化消费场景,引入智慧康养服务中心、老年学校、健康养生机构、老年旅行社等业态;建设儿童主题乐园、科普乐园等;商圈商街进行亲子化改造,设置儿童休息区、购置儿童游乐设备、引入儿童教育类机构等业态。

6.支持家政领域业态、模式创新。通过技术赋能、业态融合、标准建设,推动传统家政服务向智慧化、多元化、规范化转型,打造家政融合服务模式,激发家政服务消费需求。搭建智慧化家政消费平台,建设“家政+养老+托育”融合站点、家政社区服务站点、家政社区消费综合体等;优化家政服务设施,推广应用智能手环、智能机器人等设备;家政企业拓展搬家、宠物护理、育儿早教等多种服务类型。

7.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与集聚区建设。建设外贸优品展销中心、外贸优品购物中心、特色商业街等载体改造展示空间,搭建品牌展厅、产品体验区,建设直播带货直播间等;支持自主品牌入驻展销中心,建设直供直销渠道。

(三)深化IP跨界融合发展,塑造消费品牌新标识。

1.联动知识产权(IP)开拓沉浸式消费空间。依托互联网数字娱乐平台和IP孵化平台,打通设计、开发、生产、营销、推广全产业链,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激发优质资源消费潜力。支持IP主题场景打造(如IP角色雕塑、主题壁画、IP主题陈列展区),开设IP主题店、概念店。

2.联动国潮动漫(IP)开发综合性消费场景。围绕本地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鼓励商业综合体在消费场景中植入国潮动漫、影视IP元素;建设IP主题互动区、IP衍生品销售区、文化展示区等配套设施,打造“动漫非遗”主题街区、“影视IP博物馆”互动馆等。

3.支持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九江优质消费资源,转型升级,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

4.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融合发展“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场景。借助人工智能(AI)技术,打造智能化、个性化的“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场景,将优质消费资源与全球、国潮、本地知名IP深度融合,提升消费体验与运营效率。

四、工作推进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

本阶段重点完成项目立项、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市级项目指挥协调机制,明确各责任部门与实施主体,完成总体方案论证和建设蓝图设计,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二)建设阶段(2025年10月至2027年6月)。

全面推进各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配套设施完善及数字化系统搭建。强化施工组织与进度管理,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与时效并重。同时,加快智慧商圈、沉浸街区、首发中心等示范项目落地,形成可展示成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7年6月至2027年12月)

围绕项目实施绩效和社会经济效应,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与总结验收,系统梳理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与工作模式,编制九江市试点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作为全局性、标志性系统工作推进落实。市政府定期调度推进试点工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牵头统筹,联动文旅、体育、民政、卫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合力推动消费业态、消费模式、消费场景提质升级。各县(市、区)同步压实属地工作责任,统筹推进辖区试点建设工作,常态化做好数据统计、信息互通、动态监测工作,凝聚全市协同发展、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资金管理。

试点资金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确定试点资金使用方向、范围和支持标准,牵头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时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评审、验收和绩效评价,提升绩效管理的专业性和客观性;依据绩效评价体系对资金进行跟踪和绩效管理,做好试点验收和评审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审计。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管理,适时组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职责。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项目申报、初审和推荐,配合开展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强化项目监管。

实行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健全项目“建管用”结合的长效机制。明确试点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包括主体资质、财务状况、建设内容、实施周期等要求。建立“企业目录+项目清单”机制,明确建设目标、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对申报项目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市商务局汇总形成项目库,重点核查项目与试点政策的契合度、建设方案可行性及预期效益等,并对遴选出的支持项目进行公开公示。项目完成后由实施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验收申请表、自评报告、投资明细、审计报告、佐证图片等。县(市、区)进行初审后上报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会同第三方机构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查验等方式开展验收。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档案管理负主体责任,须按规定建立资产台账,履行固定资产使用、管护和运营责任,严格杜绝拆分、整合项目或重复申报行为。

(四)增强要素保障。

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关键领域、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应用示范项目。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符合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企业的融资产品,大力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创新型融资方式。鼓励各类院校完善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新媒体营销、会展等相关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式,加强智库建设,形成专兼结合、梯次配备、内外互补、上下联动、结构合理的智库人才队伍。聚焦提升企业感受,进一步健全涉企诉求问题受理、办理、评价监督、分级调度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有效破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推动涉企监管规范整治、涉企融资提质增效、涉企服务对标提升、涉企投诉动态清仓、涉企违规打击纠治等“五大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五)注重宣传推广。

主动对接国家、省、市等主流媒体,充分运用各类网站、公众号和新媒体等平台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全景式全过程宣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围绕试点建设重点任务,充分挖掘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典型案例、特色亮点、机制创新等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放大试点效应,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模式。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