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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 (问题编号八)销号的公示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5-04-29 10:38 【字体:

2025年4月,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拟同意,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根据《江西省重点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长江干流彭泽段红光、湖口交接点至马当湖西闸下游50米被划定为禁钓区。2023年7月现场调查发现,长江干流彭泽段各类违规垂钓、偷捕行为多发。在彭泽县芙蓉墩镇九号沟江边,偷捕人员公然在现场售卖刚刚偷捕的长江野生鮰鱼。在彭泽县马当炮台禁钓区江段,现场发现多根鱼竿、各类铅陀、鱼钩、夜光浮漂以及一个装满活体泥鳅的黑色塑料袋。彭泽县老渡口码头、北埂等禁钓区江段均长期存在违规垂钓、偷捕现象。调查还发现,当地多家渔具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锚鱼工具和7个钩以上的禁用钓具。”问题销号,现根据要求对问题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等进行公示。

披露问题:根据《江西省重点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长江干流彭泽段红光、湖口交接点至马当湖西闸下游50米被划定为禁钓区。2023年7月现场调查发现,长江干流彭泽段各类违规垂钓、偷捕行为多发。在彭泽县芙蓉墩镇九号沟江边,偷捕人员公然在现场售卖刚刚偷捕的长江野生鮰鱼。在彭泽县马当炮台禁钓区江段,现场发现多根鱼竿、各类铅陀、鱼钩、夜光浮漂以及一个装满活体泥鳅的黑色塑料袋。彭泽县老渡口码头、北埂等禁钓区江段均长期存在违规垂钓、偷捕现象。调查还发现,当地多家渔具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锚鱼工具和7个钩以上的禁用钓具。

整改目标:遏制非法捕捞、违法违规垂钓行为。

整改措施:

1.2024年3月底前,在芙蓉九号沟、马当跃进闸入江口等重点区域增设高空探头;建立电子围栏,对所有进入江边的人进行短信告知提醒。

2.2024年6月底前,依法依规科学调整重点水域禁钓区域范围并予公告,明确违法违规垂钓、非法捕捞和渔获物交易的处罚要求。

3.2024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长江干流彭泽段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力量,建立日常执法联合监管机制,结合“四清四无”“亮剑”“夜鹰”等行动,持续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违规垂钓,以及销售、加工非法渔获物行为。

4.开展多形式法治宣传警示活动,注重以案说法,强化宣传与打击相结合,提高社会公众对禁渔法律法规的认识,营造文明垂钓、“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整改完成情况:

1.芙蓉九号沟、马当跃进闸入江口等地的高空视频已投入使用,电子围栏已启动,对所有进入江边的人发送短信提醒。

2.制发《关于规范长江彭泽段禁捕水域及种质资源保护区垂钓管理的通告》,通过电视台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沿江乡镇醒目地段张贴通告;新增、调整、更换沿岸禁渔警示牌和宣传牌,在沿江限钓区新增《关于加强长江彭泽段重点水域限钓区垂钓管理的规定》警示牌,更换大型禁捕退捕宣传版面《关于规范长江彭泽段禁捕水域及种质资源保护区垂钓管理的通告》。

3.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动,建立日常监管联合执法机制,聚力“捕捞、收购、运输、加工、销售”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监管。对警示片披露销售禁用渔具的渔具店作出行政处罚;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相关部门联合对城区部分重点水产品批发市场、渔具店、涉渔餐饮场所进行突击执法检查10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规垂钓人员多夜间行动特点,持续开展夜间禁捕专项整治“夜鹰行动”,对重点水域开展联合突击执法检查62次;结合“四清四无”“渔政亮剑”“夏季风暴”等行动,持续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人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8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1件。

4.采取拉横幅、张贴禁渔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禁渔法律法规的认识;组织执法人员使用宣传车在沿江乡镇循环播放禁渔通告,印发关于长江禁渔的《致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倡议书》《致垂钓爱好者的一封信》,制作《以案说法》宣传片,进一步加大干部群众对长江禁捕的知晓度,全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督察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5月16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省督察办

联系电话:0791-8686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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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 (问题编号八)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29 10:38

2025年4月,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拟同意,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根据《江西省重点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长江干流彭泽段红光、湖口交接点至马当湖西闸下游50米被划定为禁钓区。2023年7月现场调查发现,长江干流彭泽段各类违规垂钓、偷捕行为多发。在彭泽县芙蓉墩镇九号沟江边,偷捕人员公然在现场售卖刚刚偷捕的长江野生鮰鱼。在彭泽县马当炮台禁钓区江段,现场发现多根鱼竿、各类铅陀、鱼钩、夜光浮漂以及一个装满活体泥鳅的黑色塑料袋。彭泽县老渡口码头、北埂等禁钓区江段均长期存在违规垂钓、偷捕现象。调查还发现,当地多家渔具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锚鱼工具和7个钩以上的禁用钓具。”问题销号,现根据要求对问题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等进行公示。

披露问题:根据《江西省重点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长江干流彭泽段红光、湖口交接点至马当湖西闸下游50米被划定为禁钓区。2023年7月现场调查发现,长江干流彭泽段各类违规垂钓、偷捕行为多发。在彭泽县芙蓉墩镇九号沟江边,偷捕人员公然在现场售卖刚刚偷捕的长江野生鮰鱼。在彭泽县马当炮台禁钓区江段,现场发现多根鱼竿、各类铅陀、鱼钩、夜光浮漂以及一个装满活体泥鳅的黑色塑料袋。彭泽县老渡口码头、北埂等禁钓区江段均长期存在违规垂钓、偷捕现象。调查还发现,当地多家渔具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锚鱼工具和7个钩以上的禁用钓具。

整改目标:遏制非法捕捞、违法违规垂钓行为。

整改措施:

1.2024年3月底前,在芙蓉九号沟、马当跃进闸入江口等重点区域增设高空探头;建立电子围栏,对所有进入江边的人进行短信告知提醒。

2.2024年6月底前,依法依规科学调整重点水域禁钓区域范围并予公告,明确违法违规垂钓、非法捕捞和渔获物交易的处罚要求。

3.2024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长江干流彭泽段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力量,建立日常执法联合监管机制,结合“四清四无”“亮剑”“夜鹰”等行动,持续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违规垂钓,以及销售、加工非法渔获物行为。

4.开展多形式法治宣传警示活动,注重以案说法,强化宣传与打击相结合,提高社会公众对禁渔法律法规的认识,营造文明垂钓、“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整改完成情况:

1.芙蓉九号沟、马当跃进闸入江口等地的高空视频已投入使用,电子围栏已启动,对所有进入江边的人发送短信提醒。

2.制发《关于规范长江彭泽段禁捕水域及种质资源保护区垂钓管理的通告》,通过电视台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沿江乡镇醒目地段张贴通告;新增、调整、更换沿岸禁渔警示牌和宣传牌,在沿江限钓区新增《关于加强长江彭泽段重点水域限钓区垂钓管理的规定》警示牌,更换大型禁捕退捕宣传版面《关于规范长江彭泽段禁捕水域及种质资源保护区垂钓管理的通告》。

3.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动,建立日常监管联合执法机制,聚力“捕捞、收购、运输、加工、销售”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监管。对警示片披露销售禁用渔具的渔具店作出行政处罚;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相关部门联合对城区部分重点水产品批发市场、渔具店、涉渔餐饮场所进行突击执法检查10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规垂钓人员多夜间行动特点,持续开展夜间禁捕专项整治“夜鹰行动”,对重点水域开展联合突击执法检查62次;结合“四清四无”“渔政亮剑”“夏季风暴”等行动,持续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人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8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1件。

4.采取拉横幅、张贴禁渔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禁渔法律法规的认识;组织执法人员使用宣传车在沿江乡镇循环播放禁渔通告,印发关于长江禁渔的《致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倡议书》《致垂钓爱好者的一封信》,制作《以案说法》宣传片,进一步加大干部群众对长江禁捕的知晓度,全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督察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5月16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省督察办

联系电话:0791-86866651



来源:中国九江网